(彌迦書Micah 6:1-8)
彌迦書第六章記載了神傳召以色列人對質公堂一事。雖然以色列人矢口否認犯罪,但世人都犯了罪是不證自明的事實。一切宗教的起源最少有一個普遍而深刻的內在原因,就是人自覺或潛意識地感到罪疚,而向神尋求赦免的手段。
於是,種種尋求神的赦免和保佑的宗教手段,便出現在人的宗教活動和文化中。殊不知,這些宗教手段不單無法為他們賺取神的赦免和祝福,更把人推向自義自大的罪裡,使人離開神越來越遠。
先知很清楚以色列人會如何向神狡辯:神呀,祢指責我們犯罪,無非是要我們向祢多獻祭。我們就把千千萬萬的牛羊獻給祢吧。如果祢還以為不夠的話,我們就把長子也獻給祢好了!這樣,祢也應該滿足了吧!祢就賜給我們內心的平安,賜福給我們,讓我們可以安心放手去為所慾為。
先知代表神向他們發出既是慨嘆又是鼓勵,說,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;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神要我們不是奉行什麼宗教的禮儀,也不是獻什麼祭牲;神所要的是我們樂意與祂同行。
什麼是與神同行呢?從先知的這句話中,我們可以發現最少有三點意思。第一,認識並堅守聖經的真理(行公義);第二,彼此相愛,建立和好的關係(好憐憫);第三,向神存著開放的心,順服祂的帶領(存謙卑的心);以這三種的態度來過我們的生活,並在生活中事奉祂,就是與神同行了。
經文默想
讓我們把彌迦書六章八節背起來,並默想自己如何每天與神同行。